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恒邦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
“恒邦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摘牌,特提醒“恒邦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恒
邦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
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
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恒邦转债”的议
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决定行使“恒邦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
未转股的“恒邦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恒邦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
宜。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132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 3,16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32,603.77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9,967,396.2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3)第 000031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316,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3 年 7 月 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恒邦转债”,债券代码“12708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及相关规定,“恒邦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6 月 16 日)
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9
年 6 月 1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债”的转股价格由 11.46 元/股调整为 11.3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债”的转股价格由 11.33 元/股调整为 11.1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恒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
(二)触发赎回的情况
自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1.19 元/股
的 130%(含 14.55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恒邦转债”有条
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决定行使“恒邦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
未转股的“恒邦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恒邦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
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
其中,i=0.6%(“恒邦转债”第三个计息年度,即 2025 年 6 月 12 日-2026 年 6
月 11 日的票面利率),t=169 天(2025 年 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算头不
算尾,其中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为本计息年度赎回日),B=100。计算可得:IA=100×
元/张(含息、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
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恒
邦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025 年 11 月 2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恒邦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
“恒邦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日为赎回款到达“恒邦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恒邦转债”赎回款将通过
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恒邦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赎回结果公告和“恒邦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18 日至今)交易“恒
邦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期初 期间合计 期间合计 期末
债券持有人 持有人身份
持有数量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持有数量
江西铜业股
控股股东 6,819,846 0 5,548,463 1,271,383
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恒邦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前的六个
月内均未交易“恒邦转债”。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
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
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
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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